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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分发挥资金链作用
助推我省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创新发展
农工党湖北省委员会专职副主委 严炳洲
资金链作为“五链”深度融合的重要一环,是推动生物医药产业发展的关键动力。近年来,湖北在政策、融资等多方面对生物医药产业发展给予支持,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在产业链部署与资金链优化方面仍有许多不足。
一是药企规模小,相对无法满足药企研发投入大、周期长等特点。2017年中国医药百强企业研发投入占主营业务收入4.2%,湖北规模以上药企研发投入仅占主营业务收入的2%,低于国际知名药企15%以上的研发投入占比。我国药企研发投入主要用于仿制进口原研药,但截至2018年5月31日,仍有95%的仿制药没有通过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
二是股市低迷和地方债务高的背景下,以民间资本为重点的社会资本投资生物医药产业意愿不足,政府引导基金的政策引导功能体现不充分。2018年一季度,湖北民间投资占全省固投总额60.8%,仍未走出低谷。
三是投资基金规模小,流入药企的基金少。以武汉光谷生物城为例,该区设立的生物医药企业投资基金规模为500亿,远小于深圳、上海同类基金,而实际流入药企的基金仅有96亿,不足基金总额20%。
四是资金管理亟待完善。我省国有创投基金往往采取国有资产管理模式进行考核,对投资项目短期收益要求高,追责风险大,不利于鼓励国有资金在生物医药领域投资。
为此,建议:
(一)落实企业投资主体地位。引入职业经理人、基金管理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引入商业保险来分散研发风险、平台信用风险、投资人非理性风险、融资项目信息失真风险、融资项目的投后管理缺失和投资退出渠道缺失风险等。开拓专利质押贷款等间接融资渠道,引导鼓励技术持有人和核心管理人员参与投资,带动机构投资者跟投,银行跟贷,财政跟贴,保险跟保,社会公众跟投。
(二)充分发挥政策引导作用。建议提高引导基金规模、出资比例及让利,引导民间资本参与融资活动。鼓励国有资本参与长周期投资,提高国有创投基金规模,形成带动效应,扩大融资总规模。对技术的股权化和资本化给予税收优惠。在创新平台的认定、税收减免、成本加计抵扣方面实施备案制。对达到标准的创新企业采取先投后管模式,对后期出现问题的项目随时终止投入。落实中央《关于完善国有金融资本管理的指导意见》,对国有创投基金实行财政资金管理模式,不以短期利益为导向,提高基金使用灵活度。推进以安翰胶囊胃镜机器人为代表的优质医疗产品尽快纳入湖北省医保,通过扩大产品市场规模拓宽融资渠道。全面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意见》,鼓励企业率先通过一致性评价,整合全省药品检验检测、研发机构资源,加强技术指导,简化一致性评价的审评审批流程。
(三)设计多样化产品,应对“市场失灵”和“区域失灵”。设立省级生物医药产业引导基金、投资基金,深度聚焦、精准扶持重大项目。对企业生命周期各阶段,特别是对企业初创期,有针对性地提供融资服务。探索保险参与科技成果转化过程,创新保险产品,如,科技成果转化费用损失险、新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险等。银行和基金等投资机构,要“因地、因时制宜”地设计产品。
(四)以“资金链”为纽带,吸引聚集创新人才团队。创新“始于技术,成于资本”,围绕科技成果商业化,通过各种高级要素资本化、股份化,充分发挥技术持有人、技术经纪人和基金管理人积极性,最大限度整合创新人才资源。
(五)加强舆论引导,优化发展环境。民营企业对税收、技术创新、劳动就业的贡献巨大。建议以当前疫苗生产企业产品安全事故破题,扭转社会舆论中存在的“片面强调‘公与非公’”错误导向,形成“更加关注‘法与非法’”正确认知。通过舆论引导和环境优化,有效提振民营企业信心和预期,加速民营资本占主导的生物医药产业发展壮大。(1493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