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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情况
围绕治理农村环境脏乱差,特别是农村生活垃圾清运社会化服务工作,咸宁市各县市区做了大量的工作,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全社会对农村垃圾治理工作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有所提高。从2012年起,咸宁市借全省“三万”活动的东风,开展“洁万家”活动,通过广泛发动群众,统一思想认识,进一步激发群众共同建设美化家园的热情,要求各地在示范村庄制作农村宣传展板,在公路、进村沿线设置宣传牌,编印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画册等,充分发挥农村居民改善农村卫生环境的主体作用,形成舆论攻势。
(二)探究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方式,推动农村生活垃圾清运社会化服务工作开展。全市有20个乡镇开建或建成了农村生活垃圾收压缩转运站,农村配备了压缩中转车、钩臂车、机动三轮车、电动车、人力车等垃圾收运车辆,70个乡镇办895个行政村配备了农村保洁员,配置了垃圾桶、垃圾池。
(三)将农村垃圾治理纳入新农村和美丽乡村建设的重点内容,纳入试点示范考核检查。
一是将农村垃圾治理纳入新农村建设工作队的工作职责,每年对驻村工作队组织开展农村垃圾治理工作进行部署,提出要求,年终还纳入工作考核的内容。二是将农村垃圾治理在新农村建设工作方面纳入重要内容,每半年一次检查考核。特别是推荐申报的省、市级新农村建设示范村、示范乡镇,在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与环境卫生方面必须走在前列。三是在推进美丽乡村建设上,每年抓一批示范点,要求这些示范点在农村垃圾治理与人居环境建设上都必须走在全市前列。并且坚持“一季度一督查、一季度一通报”的工作机制,对全市美丽乡村、三乡“工程”、农村垃圾治理工作进行现场督察,并在全市排名通报。同时,加强与新闻媒体互动,引入社会舆论监督,倒逼工作落地、责任落实。
近几年来,我市农村垃圾治理工作取得了较大的进步,但与广大农民对美丽乡村美好生活的需要仍在较大差距。
二、存在的问题
(一)环保意识不足。一方面广大农民环保意识亟待增强。由于农民对垃圾的危害认识不足,处理垃圾极为随意,形成垃圾量大、品种多,有的村虽然建了垃圾箱(池),但因为清运不及时等问题,垃圾堆积时间较长。另一方面一些乡镇人民政府和责任部门,在处理垃圾的问题上,未能意识到处理不当的严重后果,局限于资金不足等原因,对于及时清运的问题认识不够。
(二)资金投入严重不足。一个乡镇按3万人计算,要建使用10—20年的小型垃圾填埋场1个,需300万元;垃圾中转1个50万元;垃圾池50个,10万元;环保垃圾箱600个,30万元;垃圾车3辆21万元;共计411万元。目前,已开展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的乡镇,对垃圾处理这块也只有垃圾转运系统资金,没有垃圾处理(垃圾填埋场)资金。
(三)村级组织和群众参与管理的机制没有建立。各乡镇政府对农村环境卫生及垃圾处理的组织管理、指导监督、考核奖励等制度尚未全面建立,村级组织的自我管理、自我监督、自我教育的作用没有得到真正发挥,村级的环境卫生管理制度、保洁经费筹措机制等都尚未完全建立或落实。
三、有关建议
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和农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农村的垃圾处理问题越来越严重,严重损害了村民的身体健康和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因此解决这一问题迫在眉睫。但是农村垃圾从产生到处理是一个相当复杂的过程,要合理解决农村生活垃圾问题就必须处理好农民、政府、市场这三之间的关系,它需要各方面的共同努力。
(一)明确县市区政府在治理农村生活垃圾特别是农村生活垃圾清运处理的主体责任,建立有效的治理机制。确定乡镇为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主体,负主体责任,乡镇主职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建立体现“谁污染、谁付费,多污染、多付费”原则,加大专项资金的投入外,还需要建立健全垃圾治理的缴费制度,村民委员会通过一事一议的方式,将农村保洁费收取纳入村民自治范畴,原则上农户按每人每月一元的标准收取保洁费,继续向政区企事业单位经营业主住户收取保洁费,适当的提高自然水费中的垃圾处理费标准,同时要明确收费范围,标准及时公示,接受群众的全程监督,要确定将保洁费纳入财政的统筹运用,确保农村收取的保洁费用到实处。
(二)加大对农村垃圾治理的投入力度,建立必要的配套政策措施。引导广大农户利用旧筐、旧桶、旧袋等自备户用收集容器,实施生活垃圾源头集中和减量,每个组要因地制宜,配建垃圾收集池(点),每个村建垃圾分类减量池,在村级活动阵地设垃圾箱,政府机关大院、卫生院及学校设置垃圾箱,租配垃圾收集运输车,对公路沿线,特别是学校、政府机关、卫生院的原有垃圾箱(池)进行逐个改造和修缮,以达到垃圾收集处理的功能。同时,进一步加大垃圾收集设施的管护力度,确保垃圾收运设施的整洁完好。其它村社可采用就近就地进行卫生填埋等符合环保要求的方式处理生活垃圾,严禁垃圾暴露和露天焚烧。进一步完善“户分类、组保洁、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的工作体系,倒排工期,明确各县市区乡镇垃圾中转站建设各环节时间进度表,加大攻坚力度,确保垃圾中转站建成后的正常运营。
(三)配齐充实清扫保洁队伍,完善资金投入机制。一方面,各村由村委会组织召开村民代表大会,推选2名责任心强、热衷环保的群众担任村庄保洁员,对农户产生的生活垃圾进行再分类和有序堆放,负责垃圾的清运工作。各支部、村委要完善保洁考核制度,加强对清扫保洁队伍的管理,建立完善保洁员花名册和台账,保持队伍相对稳定,确保村域范围内无陈年垃圾,无垃圾乱堆乱放。另一方面,要充分发挥村民自治组织作用,通过召开村民代表会议或全体村民会议,制订村规民约,明确各农户对自家居室、院落和村委会规划的公共卫生责任区的保洁责任,并对所产生的垃圾进行初步分类。村委会与农户在月底前签订门前“三包”责任书,签订率达90%以上。发动村民参与生活垃圾治理,正确引导在参与中增强保护环境卫生意识,提高乡内文明程度,提高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的综合效果。同时,要根据实际,制定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资金投入管理办法,建立起农村垃圾常态化治理的资金保障机制,落实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和处理设施的日常运行经费及其维护修缮经费,积极引导群众适当交纳保洁费,确保建立起“村民适度缴费、村集体补贴、财政补助”的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经费保障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