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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7月3日,第十届中国法学家论坛在北京隆重举行。中国法学会领导和来自相关领域的专家学者、中国法学会各所属研究会代表、历届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代表、青年法学法律工作者代表、中国法学优秀成果奖部分获奖作者、董必武青年法学成果奖部分获奖者、论坛主题征文获奖作者及优秀组织单位代表、中国法学会机关各部室和各直属事业单位负责人、中央各主要媒体记者等共300余人参加论坛。中国法学会会长王乐泉出席论坛并讲话。他强调,要深刻理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的科学定位,系统把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体系的核心内容,以强烈的使命感、责任感和紧迫感,不断推进法治理论创新发展。中国法学会副会长王其江、任海泉、江必新、孙谦、张苏军、吴志攀等出席论坛。中国法学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陈冀平主持开幕式并作总结讲话。
全国政协社法委驻会副主任、湖北省政协副主席、湖北经济学院院长、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副会长、第三届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吕忠梅教授出席论坛,并发表了题为“生态文明建设的法治路径选择”的主题演讲。吕忠梅教授在发言中指出,在法治国家建设中如何解决生态环境保护问题,是一个巨大的挑战,必须下认真对待。农业文明时代有法律无法治,工业文明时代有法治无生态,生态文明时代以法治与生态的联姻作为重要标志。然而,当前的中国依然没有建立起符合生态文明要求的市场机制,生态产品已成为最短缺的产品,生态差距已成为与现代国家最大的发展差距。要注意的是,生态环境立法不仅仅是环境法的任务,生态环境保护不仅仅是环保机关的事情,生态环境损害救济不仅仅是传统侵权法就能解决的。为推进生态文明法治建设,务必以生态文明理念评估和修订传统法律,务必以整体性思维健全生态环境法律体系,要建立领导干部生态环境终身追责制,要建立政府、企业、公众参与的共治体系,要完善生态环境损害责任体系,要建立专门环境诉讼机制,要发展纠纷处理的诉讼替代机制。
本届论坛以“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创新和发展”为主题,共25位著名法学家分别围绕“中国社会主义法治的实践总结和理论特色”“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的基本构成”“十八大以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的创新和发展(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内容和贡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法治模式和法治话语权”“中国法治建设的传承和借鉴”“部门法理论和制度的中国特色”“中国司法改革的理论的制度创新”“建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实施体系”等八个专题发表主题演讲,为解析、构建和完善符合中国国情、具有中国特色、体现社会发展普遍规律的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凝聚智慧、贡献力量。中国法学会副会长鲍绍坤、张文显、朱孝清分别主持各单元演讲。
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曹明德教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高利红教授、北京林业大学杨朝霞副教授代表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出席了本次论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