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磷化工行业磷石膏污染问题亟待解决
农工党襄阳市樊城区总支 章城玮 廖 俊
习近平总书记在湖北考察时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打好“三大攻坚战”。污染防治作为“三大攻坚战”之一,直接关系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的成效。磷石膏作为生产高浓度磷复肥时产生的一种工业副产物,其主要成分是硫酸钙,并含有少量磷矿、氟化物、磷酸、有机质、酸不溶物、铁铝化合物等诸多有害杂质。据统计,每生产1吨磷肥,就会副产5吨磷石膏。这些磷石膏没有得到有效利用,大量积压堆存,不仅占用大量土地,而且对土壤、地表水、地下水产生严重且长期的污染,已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也是目前污染治理的难点之一。
一、磷石膏污染防治上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
(一)磷石膏堆存运输管理不规范。
一是原有堆场库存量大、防护不到位。襄阳市是湖北省“四大磷肥产业基地”之一,目前主要有泽东公司、龙蟒公司、嘉施利公司、施尔佳公司、丰利公司5家磷化工生产企业,年产生磷石膏400多万吨,磷石膏堆场6个,截止2017年底累计库存超3000万吨,现场可以看到磷石膏堆积如山。主要原因是因为磷肥行业产能严重过剩,造成磷石膏产生量大。但大量堆存的磷石膏普遍存在防护不到位现象,主要表现在:很多磷化工企业堆场建设不规范,达不到《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 规定的技术标准,造成磷石膏渗滤液直接渗入地下水系,或者磷石膏堆场初期坝、堆积坝出现跨坝或漫坝时,磷石膏渗滤液或输渣水外溢,造成水体污染;还有一些堆场磷石膏裸露在外,或者进行机械作业时防护不到位,产生大量扬尘,影响空气质量。多地堆场附近的老百姓都反映地下水不能吃,刮风满天都是粉尘,生产时的废气刺鼻难闻,身心健康受到严重影响。因防护不到位,影响居民正常生活甚至引发群体性事件时有发生。如:襄阳市某镇的磷石膏堆场放有13万方磷石膏,占用土地面积60亩,十年来由于堆场存在渗漏、裸露等污染问题,对附近居民影响很大,后来还被中央环保督察组列为整改对象。另一家位于某开发区内的肥业公司磷石膏堆场不符合规范要求,堆积如山的磷石膏仅覆盖着一层网状编织物,顶部和其它部分裸露,覆盖不完全,厂区内部积尘较厚,造成扬尘污染,引发附近居民围堵企业大门、阻止企业生产,甚至发生了流血冲突事件。
二是收集、运输环节跑冒滴漏。磷石膏含有25%左右结晶水,对于长距离输送磷石膏一般以湿法输送为主,在运输过程中容易产生滴漏现象。调研中发现,很多磷石膏运输车辆存在装载超高,厢板关闭不严,没有覆盖和采取防渗漏措施,进出厂区的冲洗设施不完备等,在运输中造成环境污染。
(二)磷石膏综合利用率低,污染源减量不够
截止2017年底,襄阳市磷石膏年利用量40多万吨,利用率10%左右。目前全市磷石膏综合利用企业仅有山东泰山石膏厂一家公司,生产纸面石膏板年利用30万吨左右,华新水泥公司和葛洲坝水泥公司用于水泥缓凝剂10万吨左右。另一家年消纳50万吨的汉江石膏刚刚完成环评编制及技术评审,进入购买大气指标程序,尚未真正投入生产。目前,襄阳市磷石膏总体消纳利用率低,离达到“产用平衡”的状态还相差300多万吨。当前,很少有企业愿意在磷石膏综合利用方面进行投资,其主要原因:一是利用成本高。磷石膏含有硫、氟等杂质,再利用成本高,与天然石膏和电厂脱硫石膏竞争缺乏优势。适用于磷石膏制石膏建材、硫酸联产水泥的技术投资大、产出低,一般企业难以承受。二是产品利润低。磷石膏制建材的用途大致相同,产品竞争激烈,磷石膏建材产品存在当地市场容纳能力的限制和长距离运输的困难,许多磷石膏利用企业逐年亏损。三是磷石膏制产品缺乏统一技术标准,导致企业生产的产品市场认可度不高。
(三)对磷石膏污染企业缺乏有效监督
监督体制机制上不健全,重视程度不够,执法力度薄弱,常常出现一罚了之、以罚代管等现象。同时,环保部门对磷化工企业监管缺乏有效手段,没有专业的监控设施。如:襄阳市某磷化工企业周边群众多次投诉该企业堆存的磷石膏造成地下水污染、生产过程中造成空气污染、运输过程中造成扬尘污染问题,虽然相关部门作了处理,但也只是以处罚通知书等形式责令企业加强“三防”保护措施,两次执法分别罚款8万元,但企业仍然是拒不改正,仍然将磷石膏露天堆放,直到今年5月才在社会各方的高度关注下停产整改。
二、加强磷石膏堆场污染防治的建议
习总书记在湖北视察时强调“要强化生态环境保护,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强化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让湖北天更蓝、地更绿、水更清”。我省也出台了《湖北长江经济带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总体规划》、《湖北省固体废物污染治理工作方案》等措施,打响了长江大保护战役。切实解决磷化工行业磷石膏污染问题已刻不容缓,为此,我们建议:
(一)政府高度重视,强化政策引导
磷石膏堆场污染严重影响了当地生态环境,已成为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为此,要严格按照生态环境部《关于加强固定污染源氮磷污染防治的通知》及中国磷肥工业协会《磷石膏堆场建设和运行管理办法》的要求,对在用堆场进行全面综合整治,实现全面规范化管理。目前,以磷石膏为主体的新型绿色环保建材在四川等省受到建筑业的普遍青睐,但在湖北及襄阳地区仍处在推广阶段,需要省市县三级政府高度重视,成立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挂帅,由环保、经信、商务、科技等部门组成的磷石膏综合治理协调机构,深入开展磷石膏污染和利用的综合治理,从政策、资金、技术上给予充分支持。学习四川德阳经验对新引进年处置能力达30万吨以上的综合利用企业,政府一次性奖励300万元,每利用一吨磷石膏奖励1至2元,税收先征后返。建立磷石膏综合利用基金,磷石膏产生企业每吨提取基金费15至20元,用于对磷石膏综合利用企业的补助。
(二)推进磷石膏堆场标准化建设
一是对现有在用堆场要提高建设标准。在堆场建设前要做好地理勘察,选择适宜的地方进行堆存。拦渣坝高度、质量、抗剪切强度、防渗体系、结构、材质等技术指标要符合要求。要采用高密度乙烯膜水平防渗透处理,加强渗滤液的收集处理。学习贵州天峰磷化工磷石膏堆场植被恢复示范工程、四川省什邡市堆场建设工程,建立我市标准化示范项目,推进堆场标准化建设。二是对已停用的原磷石膏堆场进行封场治理。要求堆放磷石膏的磷化工企业要取得合规的《排污许可证》等行政许可,严把排污许可关口。对已停用的磷石膏堆场要完善封场设计、封场评价、竣工验收等审批手续,按照覆土复绿要求履行土地复垦义务。对磷石膏堆场坝体不稳定的要及时加固除险,达到防渗、防漏、防洪等标准,确保磷石膏安全环保堆存,避免二次污染的产生。如宜城市和平村、大雁工业园堆场,进行了膜覆盖、回土复绿,修建了雨水排水沟、截洪沟和渗滤液收集池等防渗漏设施,达到了污染防治标准。
三是配备完善的冲洗设备。磷化工企业在磷石膏运输车辆出口处安装车辆冲洗装置,对每台运渣车进行冲洗,每周对运渣车辆车身清洗一次。运渣专用车辆安装盖板,货厢内要铺设防渗防漏设施。出场道路每天洒水防尘,防止把污染带往场外。
(三)加强磷石膏的资源化利用
按照《湖北省工业经济稳增长快转型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2018-2020年)》的有关要求,引进先进的磷石膏综合利用技术,推动磷石膏等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力争用三年时间,使我市磷石膏产生量与综合利用量达到基本平衡。
一是推进磷石膏产生企业技术升级。根据目前全国磷化工产业技术水平,鼓励磷石膏产生企业使用先进工艺,在生产环节中减少磷石膏产生量,鼓励企业对磷石膏进行预加工,提高磷石膏综合利用用途的质量,为综合利用企业供给优质磷石膏原料。二是加快编制磷石膏建材产品和应用地方标准。尽快建立覆盖设计、施工、验收、维护全程的磷石膏建材工程建设标准规范体系。编制磷石膏建材应用计价依据,发布磷石膏建材造价信息。发挥磷石膏建材生产企业、行业协会、科研院所的作用,促进磷石膏新材料、新工艺的推广应用。三是推广磷石膏新型建材产品。以磷石膏为原料生产制作建筑粉体材料、墙体材料、装饰材料、胶凝材料,代替实心粘土砖、页岩砖、水泥墙板等建筑材料,广泛用于市政工程、交通建设、住房建设等政府性工程和公共建设项目,纳入政府采购目录清单。推广使用磷石膏基预拌砂浆、磷石膏土壤改良、磷石膏路基注浆、磷石膏矿井充填等技术应用。四是打造一批磷石膏综合利用生产示范企业。逐步引导技术力量雄厚、产品市场前景广阔的企业扩大产能,树立一批综合利用生产示范企业,打造一批磷石膏建材产品使用示范工程,引导更多的企业和资本投入磷石膏综合利用产业中来,不断加大磷石膏综合处理量,最终使一个园区的磷石膏产消总量平衡。并分期分批逐步消化原有存量,最后实现磷石膏的“零堆放”。
(四)强化磷石膏产生企业常态化监管
一是加强磷石膏污染控制。磷化工企业要按照生态环境部《关于加强固定污染源氮磷污染防治的通知》中“氮磷排放重点行业的重点排污单位应于2018年6月底前安装含总氮和总磷指标的自动在线监控设备并与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联网”要求,建设监测和观测设施,环保部门和企业要实时监测堆场情况,及时预警、及时处置。环保部门要对环保、安全、质量等不达标的企业,坚持予以淘汰退出,倒逼传统磷化工企业加快磷石膏资源综合利用。传统磷肥企业要“去产能、调结构、转方式”推动行业供给侧改革,减少磷石膏产生量。二是强化企业主体责任。企业应建立、健全内部管理机构,配备相应的管理人员和与工作需要相适应的、有能力的专业技术人员及操作维护人员,负责磷石膏堆场的生产运行维护管理,确保堆场稳定运行,预防安全和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
联系作者:襄阳市客管处监察室主任 章城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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