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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开启了“共享经济”时代,作为新时代的产物,“共享经济”在发展的同时也会带来很多新的城市管理难题,这需要我们的城市管理者不断创新工作方式方法,“一刀切”的管理模式不能解决根本问题。共享单车于2016年陆续进驻咸宁市,迅速打开市场,遍布咸宁城区街头巷尾,获得市民的喜爱,但共享单车乱停乱放,严重影响市容市貌和道路畅通;又因运营维护管理缺失,市民投诉不断增多,安全隐患不断增多,共享单车治理迫在眉睫。今年初,咸宁城区开展了共享单车专项整治行动,市城管执法委等多部门组成的共享单车专项整治专班,约谈了城区投放共享单车的4家企业负责人,要求企业对城市公共空间投放的共享单车进行清理回收整改,曾经风靡全城的共享单车,一夜之间消失在市中心城区的街头巷尾,也给市民带来不便。
共享单车管理不能因管理不到位而停止投放市场,采用“一收了之”的办法进行监管,应找准问题症结,提出对策。咸宁城区共享单车管理主要有三个方面问题:一是部分消费者不按规范停放,影响市容市貌,随意占用人行道,影响市民出行。二是企业运营维护不及时,共享单车在投放一段时间后损坏,市民骑行存在安全隐患。三是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监控措施不严,未成年人违规骑行,存在隐患。
为此,特建议如下:
一、严把准入、规范管理。
市相关职能部门要及时出台《共享单车管理办法》,出台共享单车准入的标准和相关制度,建立制度机制规范共享单车经营、使用、管理,严禁共享单车超数量投放,超区域停放,超维护期运营。各部门联合街道办、社区等基层组织,对共享单车乱停放现象开展联合整治,加大力度对单车集中停放区巡视,发现乱停、乱放以及在安全通道、消防通道、盲道上停车应及时制止或予以惩处。
二、深入调查,合理规划。
市直相关部门要主动作为,加强与共享单车入驻企业的调研,严把准入关,对企业信誉高,服务能力强的共享单车企业引进咸宁城区,为广大市民提供优质共享单车服务。一是对城市非机动车拥有量和使用分布等基本情况进行深入调查,科学测算,明确此类车辆的发展定位,利用经济学手段对共享单车实行总量控制。二是主管部门牵头、共享单车平台参与,对地铁车站、公交枢纽、学校、医院、商业区等的附近可作为停车场地进行面积和停车数量测算。三是合理规划自行车停车区域、停车位、专用自行车道,合理划定车辆固定停放点、临时停放区和禁停区域,防止盲目投放单车而导致车满为患。根据实际需求开辟和增设一定数量的专用停车位和专用车道,解决“停位不够、无位可停、无路可行”的问题。政府应从土地、规划方面对共享单车停车地的选址给予必要扶持,规划出城市共享单车专用道,完善城市慢行系统的市政设施建设。
三、加强监管,落实责任
一是严格控制总量。引导企业合理有序投放,防止过度投放,防止恶性竞争。对经营不规范的企业进行约谈,对屡次约谈仍无法达到规范要求的予以清退。对未及时响应相关要求的企业进行约谈并责令限期整改,公开通报、处罚并核减总量规模的形式进行惩处。
二是严管投放秩序。企业要维护市容市貌,投放车辆应整齐划一。相关职能部门应加强对共享单车日常经营行为的监督检查,加快督促企业落实电子围栏技术,根据政府提供的禁停区范围规范停放区域,在定位系统中设定无信号覆盖区告知禁停区域。对于没有停在规定区域的单车,及时调拨公司清障车辆及时清除,招聘配套人员进行整理排放。
三是强化智能化管理。将共享单车运营情况接入大数据系统,对共享单车投放、停车等信息实行信息化管理,通过技术手段实现“政府管理平台、平台管理用户”的目标。如开发严禁未满14周岁未成年人使用共享单车的智能技术、不在规定区域无法停放,行程无法结束的智能化管理技术。敦促共享单车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敦促用户形成良好的骑行、停车习惯。
四、加强宣传,引导共治
一是大力倡导文明出行。共享单车出行随意停放乱象,终究还是部分市民忽视道路交通安全,贪图便利造成。共享经济时代需培育市民公共精神,强化提升公民意识,宣传部门应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企业应大力宣传“不毁坏、不围堵、不私藏”、“文明使用、文明摆放、文明爱护”等骑行要求。组织志愿者加大宣传“文明用车 文明出行”的理念,提升市民素质。
二是发动多方力量监管。除对影响市容市貌的乱停乱放行为和交通违章行为,相关部门及社会力量、经营单位有责任和义务予以纠正外,也可发动和引导环卫工人、社区志愿者、网格员甚至普通公民有偿参与车辆管理。引导市民自觉做文明使用共享单车的参与者、拥护者、倡导者、践行者、监管者。社区志愿者可积极引导用户将共享单车停放在非机动车停车位,劝导共享单车应以不妨碍机动车、单车和行人顺畅通行为准,不进小区,禁止停放在大院、小区等不易找到的地方。
三是发动行业协会三方参与。同时要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产业联盟等各方作用,支持制定发布行业公约,贯彻实施相关标准,加强行业服务和自律管理,强化服务质量监管、第三方评价等。鼓励公众、志愿者共同参与治理,形成企业主体、政府监管、多方参与的社会治理体系。将随意停放、乱停乱放等行为列入使用者个人信用体系,通过技术手段将政府部门的相关处罚情况、用户的个人征信信息等与共享单车运营相结合,惩戒不文明停车行为。 (执笔人:农工党咸安区总支主委、咸宁市人民政府副区长 何琼珍)